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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赋税史》、《中国财政史》、《中国民政史》等综合研究统计:战国初期之魏国,百亩土地的正常年产量是一百五十石,丰年产量是三百石到六百石;折合亩产,则是每亩产量一石半至六石。《
》则云:“
田十石,间田五石,庸田三石。”
所云,当为
秋时期的齐国。也就是说,当时齐国的最
亩产可以达到每亩十石。以吴承洛先生之《中国度量衡史》,战国之“石”与“斛”接近,大
一百二十斤,每斤约合当代市斤六两到八两之间。依此大
推算,当时的亩产量最
可达当代重量的五六百斤至八百斤百斤之间。
照法令,普通百姓能拥有五百亩土地。不过一
家
显然是不能伺候这么多耕地的。再算上需要养
力,以及土地兼并等因素。留在自耕农手中一年能耕
平均只有约莫五十亩地。以天下最富庶发达的故魏之地计算,土地百亩产量一般在一百五十石。丰年则是三百石到六百石。不过,雁门的土地显然没有这么
沃。故此,以一般一亩地一石计算。
四大豪族的手段或许不会比这肮脏,可要说多
净绝对不会。
也就是说,在田租上。扶苏被
去了整整三分之二的收
。以而今越发显贵的粮米价格,在咸
一石米在五十钱左右,而在十年前蒲公治下时雁门粮价不贵约莫八钱到十钱一石。可而今,飞涨的
价已经到了二十钱到三十钱。而豪贵之家所使用的上等粮米,则在百钱一石甚至更
。
丁
减少,
赋自然就急剧下降。除去官吏贪污,中饱私
的
分,那些消失的
赋自然就落到了豪族手中。借着国家政权消失的税收来壮大,这四大豪族可以说不除之不得以匡国!
也就是说,扶苏损失的两百万石田租,换算
秦半两,就是四千万到六千万之间。其中,还不算那些被豪族世家所层层隐瞒的天地,
!
再以整个雁门郡自耕农年产量的六百万石一半计算,则应有田租三百万石收取。但实际上,雁门郡从来没有过三百万石的田租收取。
库的,只不过区区百万石
的田租。
实际上,二十年过去。能在自耕农手中留存的,三分之一的耕地都未必有。而随着
消失的田地归属,同样也会跟着人一起跑了。
如勾结
吏陷害田主这些都是委婉的。要是天
皇帝远的,或者背景雄厚的,拿着极低的钱,直接
门,明晃晃地亮刀
,卖是不卖?
扶苏一遍一遍翻着账册,
中的严厉却是越加严肃。
且不说吏员的贪婪让百姓负担沉重,就是名目繁多的摊牌,以及繁复的徭役,
昂的田赋。这些都能生生
垮一个个辛勤自耕农。脑
活跃心思灵巧的,自然不会死死忍受不知变通。于是带着田地托庇到豪族名下就成了一个躲避
赋徭役的办法,轻轻巧巧就将所有来自政府的负担全都丢到了豪族
上,以此换取能在豪族名下一个安稳的求活。
此外,来自政府的负担让数万
的百姓消失在政府的账册之中,从而
到了豪族的私册之上。如此,田租、
赋、徭役自然就不可能在这些消失的

上获取,结果,自然只有更加沉重地摊派在其余不多的百姓
上。不堪重负的百姓想要活命,不是逃难就是托庇豪族。两相一比,自然是后者居大多数。
于是,二十年的时间。区区二十年的时间就让雁门郡的
籍册上消失了一半的
。这已经不能用锐减来形容了,几乎可以用大面积消失来说明。
而秦
贪婪的基层官员、吏目、吏员更会通过税收这杆
明晃晃的大旗将手伸
乡县,借着收税的名义中饱私
。古代适用灭门令尹,破家县令。同时,每来一次就要自己大
血的税吏也从来不得乡民好
。
也就是说,整个雁门郡六千万亩,能够在自耕农手中得到切实耕
只有六百万亩。以此推算雁门郡的粮
年产量,应该在六百万石左右。可
照这么计算,一
拥有五十亩地的自耕农,风调雨顺的,一年能够得到五十石的粮
。一个壮劳力,一人一年吃掉十石粮
,一
四
之家就要需要二十石才够自家
用。
而秦
分田每丁五百亩,雁门一郡便该有六千万亩田地。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数字。
照秦朝泰半之收来计算,自耕农能够留在手里的大约是多少呢?
也就是说,在耕地不被掠夺,且风调雨顺无繁复徭役的情况下。一
自耕农才有不过三十石的纯收
,而三十石中,有二十五石是要缴纳田租的。而一
两
,还要缴纳两百二十四钱的
赋。这又是十石粮米的价格…若是自耕农中女家勤快些,有织布
售,这才能让一
人恰好活下去。
赋减少了三分之一,那么田租还又剩下多少?